一、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典型例题】2014年1月1日,某个人与事业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经营招待所,承包期为 3年。2016年招待所实现承包经营利润150 000元(未扣除含承包人工资报酬),按合同规定承包人每年应从承包经营利润中上缴承包费 30 000元。计算该承包人2016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
|
『正确答案』 (1)2016年应纳税所得额=承包经营利润-上缴费用-每月必要费用扣减合计=150 000-30 000-3 500 × 12 =78 000 (元) (2)该承包人2016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78 000 ×30%-9750 =13 650(元) |
二、劳务报酬所得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收入-800)×20%
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收入×(1-20%)×20%
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收入×(1-20%)×税率-速算扣除数
4.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速算扣除数表:
级数 |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元) |
1 |
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 |
20 |
0 |
2 |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
30 |
2000 |
3 |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
40 |
7000 |
【典型例题】赵某于2016年12月外出参加营业性演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60 000元。计算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考虑其他税费)。
应纳税所得额=60 000×(1-20%)=48 000(元)
应纳税额=48 000×30%-2 000=12 400(元)
【注意】
(1)劳务报酬所得,根据不同劳务项目的特点,分别规定为:
①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取得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强调同一项同一县域)
(2)获得劳务报酬所得的纳税人从其收入中支付给中介人和相关人员的报酬,除另有规定者外,在定率扣除20%的费用后,一律不再扣除。对中介人和相关人员取得的报酬,应分别计征个人所得税。
【典型例题-2013年单选】 王某根据劳务合同的规定,取得税后劳务报酬30000元。在不考虑其他税费的情况下,王某该项劳务报酬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3823.5 B.4794.5 C.5032.12 D.6842.11 |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应纳税所得额=[(30000-2000)×(1-20%)]÷76%=29473.684(元)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9473.684×30%-2000=6842.11(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