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是多长时间?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是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这里的执行期限是指税款所属期。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中所称的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2、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执行期限是多长时间?
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3、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执行期限是多长时间?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文件规定: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4、2019年供热企业供热收入免征增值税,执行期限是多少时间?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供热企业增值税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38号)文件规定: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以下称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供暖期结束。
5、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继续免征增值税,执行期限是多少时间?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免征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3号)文件规定:继续对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免征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增值税。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6、单位向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货物免征增值税,执行期限是多少时间?
根据《关于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文件规定:对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或直接无偿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增值税。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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