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一个多月,2020年就要过完了,在年底前,还有一件大事需要各位HR小伙伴知道。 早在2019年,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对医保个人账户的去留下了定论。该文件规定:“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已取消个人(家庭)账户的,不得恢复或变相设置。”
消息一经发出,引起了一阵热烈讨论,如今临近年尾,一些政策的重点内容,这里还需要和各位小伙伴一起回顾下。
文件当中所指的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家庭)账户,与人们通常理解的医保个人账户并不是一个概念。提到医保个人账户,大多数人的第一反应的都是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
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统筹管理,分成2个帐户,即统筹帐户和个人帐户。
其中个人账户专门用来存储参保人缴纳的保险费和用人单位缴纳的按一定比例划入的资金。这个账户中的钱都属于参保人自己,可以用于报销之外的医疗费用,如在定点药店购药等。
而对于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账户,很多参保人根本没听说过这回事。确实,很多地区的城乡居民医保根本就没设过个人账户。
取消个人账户不等于“医保清零”
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不受影响,医保个人账户从未清零。
那为什么文件里说要取消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家庭)账户呢?
这是因为前两年,在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统筹为城乡居民医保的过程中,原新农合、原城镇居民医保中有个人(家庭)账户的,也带进了城乡居民医保。
有的地区在统筹城乡居民医保的过程中,设置了个人(家庭)账户进行过渡。因此,现在部分城乡居民医保中也有个人(家庭)账户的存在。所以,这则规定仅是涉及很少的一类人。
而这次国家医疗保障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通知》针对的是城乡居民医保,并不是所有医保个人账户。也就是说,只有城乡居民医保中的个人(家庭)账户会被取消,而城镇职工医保中的个人账户不会受到该《通知》的影响。
对于那些存在个人账户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来说,也不用担心个人账户取消,社保卡里面的钱就会清零。对于医保个人账户,从来未有过清零的情况,当年未使用或未使用完的,可以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
我的医保待遇会降低吗?
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取消并不会降低居民的医保待遇,而是通过推进门诊统筹进行替代实现的。门诊统筹有利于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共济能力、增强基金共济效应,能更好的保障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多实实在在的权益。国家医保局表示,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取消并不会降低居民的医保待遇。各地推进门诊统筹后,可将门诊小病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医疗费用均可报销,比例在50%左右。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 鲁全:个人账户的钱本来是你自己交的,这时候如果用个人账户支付的话,就意味着完全是由你个人在承担医疗的费用,现在我们把个人账户取消之后,就意味着无论你是大病还是小病,这些费用都从统筹基金里面出,就意味着大家用共同的钱帮助那些产生了大额医疗费用的人,才是医疗保险的基本逻辑。同时,为减轻参保群众的门诊大病负担,对于一些主要在门诊治疗且费用较高的慢性病、特殊疾病,如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糖尿病患者胰岛素治疗等的门诊医疗费用,也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并参照住院制定相应的管理和支付办法。中国劳动社保研究院医保室主任 王宗凡:特别是年度费用比较高的一些门诊的慢性病,它纳入到大病统筹的基金,就跟住院放在一起来报销,那么报销的水平也比门诊的报销水平更高。就是说它并不会降低待遇,甚至我认为待遇可能是一个提升。
个人医保账户误读
个人医保账户年底就没有了?医保卡里的余额会清零?取消后享受的医保待遇会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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