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年度报表大变!
国家总局发布公告,对企业所得税年度11张报表进行修订! 政策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4号)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进行修订,具体如下: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2)、《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明细表》(A108010)、《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A109000)的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进行修订;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的填报说明进行修订。二、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超过汇算清缴应纳税款的,纳税人应及时申请退税,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不再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三、本公告适用于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变化解读,请关注我们,后期会有详细文章和课程讲解!
关于小规模征收率3%减按1%执行的政策,省局12366回复:仍可暂按原文件享受优惠政策,也就是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仍然可以按照1%开具发票。待正式文件出台后,以正式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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