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新闻分类
底部
留言咨询
招贤纳士
联系我们
江海会计
手机:15851208513
固话:0513-66925513
QQ:445628142
微信:15851208513
邮箱:jhkjcw@yeah.net
地址:南通市通甲路6号中江国际广场4幢A座807室(中江电商港)
底部
新闻内容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 详细信息

工作单位按照最低缴费基数来缴纳职工的社保,合法吗?

发布者:江海会计  发布时间:2019-09-10  阅读:2500次

确实存在着一些单位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给职工缴纳社保的行为,很多职工直觉上就发现了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社保缴费基数的核定

每年各省市都会公布上一年度城镇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标准。一般各省市都会以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基础,核定社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最低为60%最高为300%。

2019年5月,国家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明确,社会平均工资的口径改为上年度全口径城镇职工平均工资。以前的时候,多数地区是按照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核算的,工资水平要高得多。

比如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社会平均工资是6871.75元,而私营单位社会平均工资只有4131.25元。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大约be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低20%以上。

工作单位按照最低缴费基数来缴纳职工的社保,合法吗?

如果职工的缴费基数低于各地规定的最低缴费基数,那么应当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保;如果职工的缴费基数高于各地规定的最高缴费基数,也应当按照最高缴费基数缴纳社保。

缴费基数确定的依据

缴费基数究竟是以基本工资、到手工资还是全部工资来计算呢?

实际上依据原劳动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单位职工个人的社保缴费基数,要按照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基础,在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300%的范围内核定。

职工工资核定依据,要按照一九九零年国家统计局关于《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月平均工资也就是上年度工资总额除以12即可。

相应的工资总额被分为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大类。

工作单位按照最低缴费基数来缴纳职工的社保,合法吗?

计时工资,是大家最常接触的标准工资,有的是按照日发放;有的是按照月发放。签订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就指的是计时工资标准。

计件工资是按件计发的工资,比较特殊使用的很少。

奖金,主要是针对劳动者提供超额劳动所支付的一种报酬。不同于加班费。

津贴补贴,还有所不同。津贴是补偿职工在特殊条件下的劳动消耗、生活费额外支出的工资补充形式。补贴是为了补偿物价变动而设置的补偿,主要有生活费补贴和价格补贴。

加班加点工资,一般指的是加班费。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一般是指探亲假、带薪年休假、病假等待遇支付的工资。

值得一提的是,工资都是应发工资,不是扣完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个人所得税以后的实发工资。

社保缴费的负担

实际上社保缴费是由个人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的。比如养老保险个人承担缴费基数的8%,用人单位承担16%;医疗保险个人承担缴费基数的2%,用人单位承担6%~10%;失业保险个人承担0.3%~1%,用人单位承担0.7%~2%;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不需要负担,缴费比例一般在2%~4%。

工作单位按照最低缴费基数来缴纳职工的社保,合法吗?

实际上,有的地区是按照职工本人缴费基数的总和征收社会保险费,而有的地区则按照用人单位企业职工工资总额来征收。第二种方法,只要工资总额确定跟职工缴费基数就没有关系了,这样企业一般不会降缴费基数。

企业降低缴费基数的根本原因还是想降低社保负担,毕竟养老保险缴费总比例可以达到职工工资总额的35%~40%。虽然有的企业表示会将降低的费用用于职工工资待遇的补偿,但实际上真正有多少?只有企业自己才清楚。

无论如何,不按照缴费基数缴纳社保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或者社保稽核部门投诉维权。

 

以上来自网络,仅供学习


【江海会计】,注册品牌服务机构值得您托付


【江海会计,服务江海!】,助力小微企业成长


联系人:张会计


网址:www.jhkjcw.com  


手机:158-5120-8513(微信同号)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通甲路6号中江国际广场4幢807室(中石油加油站旁)            
               
关键词:南通公司注册_南通注册公司_南通代理记账_南通代办公司_南通工商注册代办

 


上一篇: 这6个税收优惠期限,会计不知道,小心多缴税
下一篇: 收藏!公司签合同,必须这样审核

Copyright © 2014-2024 江海会计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24小时服务热线:15851208513   固定电话:0513-66925513   微信:jhkjcw   公司邮箱:jhkjcw@yeah.net
南通公司注册  南通代理记账  南通注册公司  南通财务代理 南通无地址注册公司   南通注册公司流程及费用   南通一般纳税人申请
公司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通甲路6号中江国际广场4幢A座807室 【15851208513】 备案号:苏ICP备15041637号-1

收缩
  • QQ咨询

  • 江海会计
  • 江海会计
  • 江海会计
  • 电话咨询

  • 15851208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