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江海会计 手机:15851208513 固话:0513-66925513 QQ:445628142 微信:15851208513 邮箱:jhkjcw@yeah.net 地址:南通市通甲路6号中江国际广场4幢A座807室(中江电商港) |
|
|
|
|
|
|
【商事主体补换照、增减副本】申请材料清单 |
发布者:江海会计 发布时间:2015-01-27 阅读:9270次 |
|
因营业执照遗失或毁坏申请补发 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经营者)签署的《企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集团)登记证补(增、换)发申请书》(原件1份); 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商事主体关于补照的决定(原件1份); 毁坏或未遗失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刊登执照遗失并声明作废的公告报纸(原件)(执照毁坏但可以辨认的无需提交此项)。 申请变更营业执照副本数 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经营者)签署的《企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集团)登记证补(增、换)发申请书》(原件1份); 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商事主体关于变更营业执照副本数的决定(原件); 《营业执照》正本及全部副本(原件)。 申请补发企业集团登记证 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集团)登记证补(增、换)发申请书》(原件1份); 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母公司关于补发企业集团登记证的决定(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毁坏或未遗失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原件; 刊登执照遗失并声明作废的公告报纸(原件)(执照毁坏但可以辨认的无需提交此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