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江海会计 手机:15851208513 固话:0513-66925513 QQ:445628142 微信:15851208513 邮箱:hqkjcw@yeah.net 地址:南通市通甲路6号中江国际广场4幢A座807室(中江电商港) | 
             
          | 
       
      
          | 
       
 
			 | 
			 | 
			
			  
				 | 
			   
			  
				 | 
			   
			  
				
                
		  
			【商事主体分支机构设立】申请材料清单 | 
		   
		  
			| 发布者:江海会计  发布时间:2015-01-27  阅读:9079次 | 
		   
		  
		     | 
	       
		  
			隶属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加盖隶属单位公章);  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指定联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份(没有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此项材料无需提交);  隶属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隶属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  隶属单位非深圳本地企业的,还应提交隶属单位章程(复印件1份,须加盖隶属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隶属单位出具的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文件(原件1份)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须加盖隶属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材料(在申请书中填写);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支机构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原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 
		   
	  	 
        		 | 
			   
			 
             
		
             |